关于切实做好连续雨雪天气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建建管(200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连续雨雪天气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要检查和加固简易棚架、临时房屋、用电线路、脚手架(特别是悬挑结构的脚手架体)等临时搭建物,及时清除过重的积雪;

  二、施工现场要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保障生活用电,禁止使用明火取暧,防止发生火灾及窒息事故;

  三、施工企业要加强基坑围护结构、土体、工地围墙的观测监护工作,防止受雨水浸泡发生事故;

  四、雨雪天气、气温零度以下,一般应暂停室外露天作业,确需施工的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

  五、施工企业要安排好滞留农民工生活,关心困难和体弱职工,保证热水和饮食供应,要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或业务知识学习,防止发生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等违法违规事件;

    六、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到岗,检查指导工地安全防范工作,履行职责;

    七、各区、县、专业工地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

    八、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要协同做好所属企业管理工作;

    九、市、区两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启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的组织落实工作;

    十、各工地、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市建筑业应急中心(电话:64039438,传真:54614788*6119)。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