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建管[2007]第060号

关于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本市建筑业从2006年开始,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本市共有7310个工地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占受监工地数的92.2%。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工地中,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评定,合格率为99.8%,优良率为49.2%;其中,年内竣工工地的合格率为99.7%,优良率为34.0%。部分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未达标,个别企业甚至无优良工地。

  二、不达标企业情况

  2006年发生死亡事故,且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不达标的企业有19家,这19家企业将延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于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1、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

  2、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3、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4、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圣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上海特建工程有限公司

  7、上海浦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8、上海奉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上海汇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上海双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上海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上海吉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上海金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上海泗泾建筑有限公司

  15、上海新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上海市北建筑工程装饰公司

  17、无锡恒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18、江苏省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9、上海宝山基础工程公司

  对其他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不达标,或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予以重点监控。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应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和奖罚制度,切实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对口联系管理范围内施工企业,完善推进制度,保障实现工作目标。

  (三)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总包企业加强分包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核准的职责,规范日常检查过程的告知指导,约谈季度复核不合格工地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题讲评,推动企业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市安质监总站要加强对各区(县、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