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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不良名单的公告(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精神,依照《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沪建交联[2006]314号)、《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052号)等规定,下列建筑企业因违规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集访闹访,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被列入首批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名单中的建筑企业凡新承接的工程项目须按规定交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上海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2、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3、上海奉贤海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上海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上海通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上海西部建筑有限公司 7、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上海都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9、西安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0、上海通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广东韩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上海锦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上海保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公司) 15、上海圣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16、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上海安达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18、上海松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上海建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1、上海信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上海华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3、上海升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上海磊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上海雄峰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26、上海地空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27、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8、上海昊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9、上海博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0、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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