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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 2005 )第 104 号 各区(县)、专业安质监站、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本规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的局部修改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 OO 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的局部修改规定
为了在优质结构评审中贯彻执行《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50 号令)及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体现政府政策在创优工作中的引导,经研究对“上海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作如下修改规定。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结构创优的民用建筑工程,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 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完成建筑节能备案手续。对涉及建筑节能的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变更,应重新进行建筑节能设计计算,经重新审图通过及节能备案后方可申报。 二、目测观感 在“否决项目”中增加“实得分低于 20 分时予以否决”的规定。 三、工程特色 (一)检查标准: 1 .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增加 2000 平方米得 0.1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2 .采用建筑新技术且取得成效,每一项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 分(“建筑新技术目录”见附录); 3 .建设工程中非承重墙体使用粘土多孔砖,可倒扣 2 分;零零线以上的承重墙体使用实心粘土砖,予以否决。 4 .砌筑砂浆使用商品砂浆(含专用粘结剂)得 1 分;用量少于 70% 不得分;未使用的工程可倒扣 1 分(核查相关资料)。 四、凡本规定未作修改部分仍按原标准执行。 附录:建筑新技术目录 一、地下空间施工技术 1 、 暗挖法 2 、 逆作法 3 、 盾构法 4 、 非开挖埋管技术 二、高性能混凝土技术 1 、 清水混凝土技术 2 、 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三、预应力施工技术 1 、 无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2 、 有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3 、 拉索施工技术 四、新型模板 1 、 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2 、 液压自动爬模技术 五、钢结构技术 1 、 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型钢构件的滑移施工技术 2 、 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跨度钢结构的整体顶升与提升施工技术 选自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 [2005]26 号 备注: 1 、采用上述新技术时应符合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2 、选用的新技术名称填写在经施工、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构创优简介”上,并与本目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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