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大水平模板支撑系统管理,迎接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 2005 )第 094 号

各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市建工、城建集团,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

  2005 年 9 月 5 日,北京西城区西单地区西西工程 4 号地项目,施工人员浇筑混凝土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 8 人死亡、 21 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北京市西西工程 4 号地项目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的通报》及《关于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

本次检查由市建管办组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各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

二、检查的范围

本次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工程为: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以在建工程为主。

三、检查的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检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

1 、企业自查阶段

9 月 10 日 ~30 日 各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检测单位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各项目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并有书面检查小结。

2 、区、县(专业)质量监督站全面检查阶段

9 月 2 0 日 ~ 10 月 10 日 各区、县(专业)质监站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的工程,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查各企业、单位、项目自查情况,并将执法结果在本区域、本专业范围内书面通报。

3 、重点抽查阶段

9 月 2 5 日~ 10 月 20 日 , 市安质监总站组织有关技术专业人员开展全市范围的重点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格执法。

五、检查内容

1 、高大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DG/TJ08 - 016 - 2004 )及总站《关于加强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 要求对模板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是否按规范标准、方案组织施工。

2 、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本次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如下:

( 1 )质量行为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行为包括: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质量验收记录;技术规范、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质量管理文件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原材料检验检测及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施工图审查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及审图质量情况等。

( 2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施工、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国家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地质勘 察 报告、设计图纸、设计修改、设计计算书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包括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 3 )工程实体抽样检测

本次质量专项检查,各检查小组应配备混凝土非破损检测仪及钢筋扫描仪等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对现场工程实体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情况。

六、检查要求

1 、在检查中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质量月活动,加强高大水平模板支撑体系监管,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2 、各区县(专业)质监站于 10 月 15 日 前将对本区域、本专业范围内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汇总送总站监管科。

七、检查的结果

在本次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大检查中,发现在质量行为、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执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及项目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将该有关企业和个人纳入本市工程建设质量不良记录档案。对制度齐全、行为规范、工程质量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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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五 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