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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 2005 )第 073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强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评价行为,根据市建委《关于办理 2004 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 2004 第 126 号),实施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和本市建筑市场实践的需要,现决定再增加上海市渡舟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上海陈立道建筑安全咨询工作室;上海闽极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继续先行实施安全生产评价的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 ○○ 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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