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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 2005 )第 061 号 各有关单位: 2005 年 4 月 17 日、 18 日、 19 日,本市松江、普陀、奉贤区建设工地连续发生 3 起事故,死亡 3 人,伤 20 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目前,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已经查清。为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落实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就 3 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松江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扩建生产用房工程 4 月 17 日下午 16 : 00 左右,松江区新桥镇复盛实业 ( 上海 ) 有限公司扩建生产用房工地,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正在现场浇捣屋面板砼,由于模板支撑系统突然失稳而发生整体倒塌,造成 13 名工人受伤, 1 名工人死亡。 建设单位复盛实业 ( 上海 ) 有限公司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决定给予罚款十八万元的处罚。 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罚款三十万元的处罚。 监理单位上海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现场监督不力,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决定给予罚款十万元的处罚。 此外,对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上海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代表,司法机关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普陀区阳光建华城三期工程 4 月 18 日下午,普陀区阳光建华城三期 B 块工地,上海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塔吊调试作业,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平衡臂、塔帽、大臂从塔吊标准节滑脱,造成 3 名工人受伤。 建设单位上海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决定给予罚款八万元的处罚。 施工单位上海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按照塔机安装操作规程和标准施工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罚款十五万元的处罚;并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处罚。 监理单位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现场监督不力,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决定给予罚款十万元的处罚。 三、奉贤区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2 号厂房工程 4 月 19 日中午 11 : 00 左右,奉贤区青村镇水泵制造有限公司 2 号厂房工地,上海奉贤建工集团奉浦建筑有限公司进行厂房天沟施工,由于天沟梁与砼柱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锚固拉结钢筋而发生天沟梁板整体倾覆、脚手架倒塌,造成 2 名工人死亡、 4 名工人受伤。 建设单位上海水泵制造有限公司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就使用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决定给予罚款二十万元的处罚。 施工单位上海奉贤建工集团奉浦建筑有限公司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吊销其资质证书处罚。 此外,对施工项目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上海水泵制造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司法机关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00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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