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关注建筑安全
——在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林一胜
尊敬的国际劳工组织官员、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
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将4月28日定为“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并作为联合国官方纪念日,建议联合国各成员国开展纪念活动。自此,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支持下,全球每年都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4月28日开展系列活动,以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
2004年4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在京首次共同主办了“人民团体安全生产与健康日”专家座谈会,并在有关报刊上开辟专栏,介绍“人民团体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的由来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纪念活动情况等,受到了国际劳工组织的重视和赞扬。
2005年“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的主题是:“关注建筑安全”。为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在职业安全与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今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教中心、中国建筑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与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共同举办本次“建筑和谐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高层研讨会,旨在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领域里的先进经验,推广施工安全与健康文化、让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促进建筑施工工伤死亡逐渐下降,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我谨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对这次活动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建设部领导和国际劳工组织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这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教中心、中国建筑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热烈欢迎与会各方代表以及各媒体朋友们的到来!搞好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调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行业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十一五”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健康发展,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当前,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
一是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增大。像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奥运会场馆工程、卢浦大桥等这样的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增多。
二是建设主体的经济成分日趋多元化。一些投资主体市场行为不规范,逃避政府监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是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施工企业管理粗放,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不相适应。
四是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3893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80.58%,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而岗位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等。
这些都给建筑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全国建设系统围绕当前的安全生产目标,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了大量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并取得了效果,使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呈现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安全社会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也是最基本的特征。在构建安全社会的过程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其中包括:一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二要健全安全法律,依法规范全社会的安全行为;三要强化安全责任,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四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问题;
五要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
我们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到建筑安全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对立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下决心、花气力、求根治本,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里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让我们的共同努力,使工作和生活变得更安全、更健康、更愉快。
(来源:中国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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