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建设工程2005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建建( 2005 ) 118 号

市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市安质监总站:

  现将《本市建设工程 2005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本单位 2005 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 00 五年三月四日

本市建设工程 2005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 年,本市建筑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本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本市 2005 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本市建设工程 2005 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 杜绝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三级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事故率逐步下降的受控态势;深入探索“政府主导、社会中介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2005 年,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继续贯彻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十个方面二十八项”具体工作。 2004 年,我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分析研究国内外同行先进做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 [2004]136 号)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十个方面二十八项”工作。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要继续以“十个方面二十八项”工作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企业基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狠抓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监督范围,实施安全生产全覆盖管理,通过监督机制创新,确保安全监督不留空白点。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安全生产管理差劣、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清除出施工现场,防止事故发生。

三、培育安全监督管理市场调节机制,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总结近年来本市项目风险管理试点经验,将推行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制度与培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咨询监控机构结合起来,发挥浮动保险、担保费率的杠杆作用,调动企业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监理企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大新闻、舆论和工会等社会监督力度;三是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制度,以保证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严控重要环节,消除事故隐患。 重点是加强地下工程监督管理,对在建和待建深基坑工程严格实施“一对一”跟踪监督、施工方案再评审、开挖令和监理制度等措施。加强管线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从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角度,加快制定深基坑工程技术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和事故多发环节监督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五、突破难点问题,提高监管水平。 重点对大型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吊篮作业市场和检测市场等进行专题调研,以市场准入、设备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为重点,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

六、完善工地标准,提安全生产高科技含量。 一是深化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力求与上海城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总体目标相衔接,强调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管理的程序化、工艺的科技化和操作的规范化。二是继续推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认证、监审,逐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坚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根据季节特点和节假日、市政府重要活动日,适时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检查;二是市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巡查活动每周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薄弱地区、隐患企业和事故易发环节,保持压力不减;三是每季度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企业名单,及时通报受处罚工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等名单,保持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