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近期无证煤矿事故多发的情况,加大对乡镇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要严厉查处,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针对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查处,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强化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全面提升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来源:国家局调度中心
200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