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 有效监管 开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0485

  同志们:

这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决定,由国家安全监管局和国资委联合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深入探讨新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着眼于世界先进水平,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明晰下一步中央企业安全工作思路,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责任主体,依法监督管理,促使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带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在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黄菊副总理明确要求:要认真开好这次会议,分析中央企业安全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努力探索搞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建敏国务委员将出席明天下午的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国资委党组书记李毅中同志和监察部、全总的负责同志也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一些意见。

    一、正确把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决定》和《通知》精神上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十六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成立了新一届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解决了一大批重大隐患和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国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426283起,死亡63735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2.8%,死亡人数减少102人。

    二是特别重大事故减少。上半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5起、死亡20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8.6%;死亡人数减少146人,下降42%。没有发生特大恶性事故。

    三是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煤矿安全形势趋于稳定。上半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6196起,死亡7311,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286起、下降17.2%;死亡人数减少612人、下降7.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8起、死亡466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37人。

    在煤炭产量同比增长1.15亿吨、增幅15%的情况下,上半年煤矿事故绝对数、相对数、重特大事故,同比均有下降。事故起数减少156起,死亡人数减少490人,分别下降8%16%。百万吨死亡率2.96,下降0.74,降幅20%。特大事故减少6起,死亡人数212人,分别下降25%和39%。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创历史最好水平。

    但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等不合理、监管体系不完善,以及小企业事故多发这三大矛盾一个突出问题的影响,造成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与全国一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也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但是也要看到,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大家知道,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企业隶属于各个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也由各专业部委负责监督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一些工业管理部门相继撤销,中央企业也与政府部门脱钩,被推向市场。在外部监管相对弱化的同时,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表现为: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机制不适应,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等。在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一些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生产与改革发展的关系,强调了效益优先,忽略了安全生产;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结构和改制、改革过程中,一些单位削减了安全工作力量,甚至撤销了内部安全机构;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子公司、分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一些单位安全管理出现了高位截瘫、层层衰减现象,越到基层安全工作越薄弱。在一个时期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各地进行的安全检查中,都查出了中央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施设备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大量隐患和问题。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央企业的安全状况,尽管总体上好于国内企业的一般水平,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全国人民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就更大。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家局调度数据,2003年中央企业发生伤亡事故303起,死亡535人,受伤162人。今年上半年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8起,死亡142人,受伤93人。近年来,中央企业相继发生了一些重特大矿山事故、油田井喷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此外,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停产、停运、停供等事故相当频繁,经济损失巨大;职业危害因素普遍存在,为数不少的中央企业至今尚未获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形势相当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非常重视。针对个别中央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的汇报,研究加强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为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国务院《决定》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有普遍指导意义,又有特殊针对性。从普遍意义上讲:《决定》深刻论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阐明了安全生产的本质特征;明确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质量标准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从特殊针对性上讲,《决定》强调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在淘汰落后、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跨区域和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和大型供应基地,提高有安全保障的企业的生产能力;要加大政府投入,扶持大中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以及要加强区域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等,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国办《通知》充分体现了《决定》精神,是《决定》精神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通知》就中央企业安全工作领域如何贯彻落实《决定》,作出了更加明确、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一)进一步强化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了中央企业安全工作12项制度。《通知》包含和构建了以下工作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责任制;(2)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三同步制度,强调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3)安全工作两定期制度,要求企业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企业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制度;(5)安全培训和经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制度;(6)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企业要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7)重大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救援机制;(8)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9)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企业要保障安全投入,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制度;(11)工伤保险制度,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积极发展人身意外保险;(12)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上述12项工作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央企业安全工作开始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明确了对中央企业安全监管的基本任务。《通知》明确规定,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主要是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黄菊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重特大事故之所以仍然时有发生,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促进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关键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监管的主要任务,放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12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上,重点是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重大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等方面。

    (三)理顺了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范围。《通知》本着事权一致、有效监管的原则,对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划分。(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主要是对工矿商贸中央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从综合监管的角度,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炭系统的中央企业实施安全监察。(3)其它各相关部门以及电监会,负责相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4)国资委主要是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度,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

    根据这个职责划分,187户中央企业当中,其安全生产工作直接由国家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的为116户;由国防科工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电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为71户。

    (四)确立了分级属地、三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级监管机构的责任。由于中央企业规模较大,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较多,生产经营活动跨地区甚至跨国界,因此《通知》要求,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必须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来进行。按照国家、省区、地市三级管理的要求,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由国家安全监管局和有关部委、电监会来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在各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由省区、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来监督管理。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没有赋予县级及其以下机构对当地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至于省区、地市两级机构的分管范围问题,《通知》没有作出更详细的规定,具体工作中,省级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五)对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川东北气矿“12.23”井喷事故暴露出大企业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不完善;与地方政府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知》在这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企业事故发生后,要以最便捷的途径上报。无论哪级政府、哪个部门接到报告后,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综上所述,《决定》和《通知》内容丰富,要求明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决定》和《通知》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上来,认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增强抓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认清中央企业的地位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2003年,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共189户(目前已有变动),职工916万人,资产总量6.9万亿元,经营范围涉及30多个行业和领域。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万亿元,完成增加值10535.6亿元,分别占全国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和增加值的25.3%和25.7%。美国《财富》杂志最近公布的全球大企业500强中,我国共有16户企业入围,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化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8户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在我国能源、冶金、石油、石化、机械制造、军工、航运、海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和领域,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历来占据着主体地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在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历史进程中,中央企业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中央企业的安全状况,代表了国家形象。中央企业是国家队。中央企业的安全状况,代表了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所能够达到的最好水平。许多中央企业跨国经营,其安全状况更直接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形象。

    第二,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央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央企业安全状况不好,事故多发,就可能伤及命脉,动摇基础,削弱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和主体地位,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和安全生产全局。防范重特大事故尤其是恶性事故,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企业生产集中度高,设备功率大,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面宽,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损失惨重。2001年以来在国内外影响严重的3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全部发生在大型、特大型企业,其中2起发生在中央企业,教训十分深刻。

    第四,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竞争的需要。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400多户进入中国;187户中央企业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已多达2278个。中央企业要跻身于全球大企业之林,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个好的安全状况。

    第五,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引导带动全国的工作。中央企业是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的正规军,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排头兵。对于其它各类企业来说,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以下6个作用:一是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上,具有表率作用;二是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具有示范作用;三是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上,具有榜样作用;四是在防范治理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具有带头作用;五是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工作上,具有基地作用;六是在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上,具有导向作用。

    总之,搞好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应该肯定,广大中央企业对此的认识是明确的,态度是积极的,多数单位的工作也是富有成效的。将在这次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单位,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代表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流。一个时期来,大家把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概括起来,这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特点是:

    (一)把安全生产摆上首位,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这些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员工安全健康视为企业第一财富,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反映和整体素质的综合体现,以最大的决心、最旺盛的精力、最强有力的措施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等单位,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安全、稳定、效益的工作格局,企业每年开的第一个会就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发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抓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二级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近年来,中央企业普遍加快了深化内部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不少企业结合股份制和公司化改造,建立包括安全生产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在内的科学管理体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并购重组等过程中,重视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体系建设,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安委会,车间有专职安全员,班组有兼职安全员。华侨城集团公司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企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了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宏观控制、分级负责的安全管理模式。

    (三)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创新。各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体系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组织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的结论,制定预防危险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及应急计划,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形成自我约束、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核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自觉执行国际行业准则,与世界核协会等国际组织和国外6个同类型核电厂建立了联系,经常开展同行评审和经验交流,形成立体交叉的核安全改进机制,消灭了二级以上核安全事件和死亡事故。

    (四)大力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多数中央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民航系统各企业普遍建立了飞行品质监控系统(QAR)和发动机监控系统(FDR),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飞行、操作超限和发动机异常现象,降低了发动机空中停车率,提高了飞机运行质量。从2002“5.7”空难至今,全民航运输飞行310多万小时,运送旅客1.45亿人次,创造了我国民航史上安全飞行新纪录。神华集团公司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先后投资8亿元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防护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矿井综合防御能力。同时,对矿井采、掘、机、运、通等五大系统进行了数字化技术改造,提高了各系统控制装置的自动化水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12,大大低于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1.08的平均水平。

    (五)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中央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在各类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以来,又有了新的进展。一些企业修改完善了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建立防错纠错机制,避免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中国铝业公司着眼于人、机器、环境安全生产三要素,建立了包括管理、操作、现场三方面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在公司范围内全力推行,目前已有10个单位通过了验收,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厂称号。

    (六)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各单位都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广泛开展了全员安全承诺安全天天讲班班查,以及建设安全文化走廊、升安全旗子、向职工发安全公开信、巡回演讲等多种活动,从制度到行为,使员工从行为到习惯,从习惯到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安全理念,营造了全员参与、健康向上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科研、设计、咨询领域的中央企业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服务。针对重点工业和公共安全领域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活动;在规划设计工作中自觉坚持三同时制度,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为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

    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广大中央企业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如大庆三老四严四个一样;鞍钢的“0123”安全管理模式(0即死亡事故为零,1即一把手为核心的安全责任制,2即标准化作业、标准化班组建设,3即全员教育、全线管理和全面预防);中远集团安全生产二三八安全理念(远洋运输安全的两条基本规律、三大关系、八个观点);宝钢的闭环式安全检查模式,违章记分、满分下岗惩治违章办法,及其安全工作三大对策、四大网络;中石化集团公司加强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职工基本功训练)等。所有这些经验,都是非常宝贵的,都应当在全国大力推广。特别是大庆的三老四严作风和四个一样精神,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宝,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应当发扬光大。

    三、从世界先进水平着眼,从基础工作着手,扎扎实实抓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本世纪前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安全生产大致上都经历了从事故上升、高发,然后逐步稳定、下降这样一个周期。一般来说,GDP人均1000-3000美元这个区间,往往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我国目前正处在这样一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在认真分析国情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三个阶段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从2003年到2007年,即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第二阶段: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第三阶段: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中央企业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方向,其目标应该比全国目标提前一个阶段。即到2007年,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各项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尽快与国际社会接轨,率先实现黄菊副总理要求的五个转变,特别是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转变。要借鉴英国、澳大利亚等先进工业化国家的通行做法,把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业泄漏、机器设备损坏,非正常停产、停运和停供,严重职业危害等,纳入事故统计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阶段迈进。

    基于以上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要求,着眼于国际先进水平,着力于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改进监管;落实责任,强化主体;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水平。

    近期,要突出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三同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这次会议之后,中央企业各单位应当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要围绕着如何实现安全生产三大因素(人、机、环境)相互和谐,四个环节(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总体推进,进行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结合中央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推行强强联合,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关闭破产、主辅分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路子。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中央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中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或职业安全健康专篇。已经制定的发展战略中缺乏这部分内容的,要抓紧补上。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企业和干部业绩考核的内容,真正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必须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从总公司、集团公司到子公司、分公司,以至生产经营各个网点,要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自觉执行国办《通知》所建立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月份和季度安全报表、年度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汇报,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置于政府有效监管之中。

    中央企业各单位都要建立董事会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层面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专职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安全机构和人员进车间、到班组,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指令,在企业贯彻到底。

    《安全生产法》和国办《通知》都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主要负责人的理解,从投资主体和资产所有者的角度看,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目前187户中央企业当中,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户,绝大多数的为单一投资主体即国家投资,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无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谁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谁就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有关人员负有相应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质量上等级、安全创水平。在全国各类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一项创新,去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局曾在黑龙江七台河矿业集团公司召开现场会。与传统意义上的质量标准化相比较,新形势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有以下四个新特点:一是突出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二是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体现了安全与质量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安全和质量作为一项完整的工作来抓;四是起点更高,标准更严。国务院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国安全质量标准化总结表彰大会,以推动这项工作。

    所有中央企业都应当成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榜样。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局下发的《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企业内部安全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建标、对标和达标升级工作,把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扎实持久地坚持下去。要注意抓好典型,培养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样板企业。各总公司和集团公司,都应当有三五个典型抓在手上,用典型经验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使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纳入法治的轨道;二是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整顿和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性、深层次问题;三是与企业安全评估、评价相结合,把评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通过抓标准化,推动企业安全上等级;四是与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既相互关联,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内涵。具体工作中,要把两个方面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和效益状况,普遍得到改善。各单位应当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力度,及时补还存量资产部分的安全欠帐,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增量要严把入口,新建项目不允许出现安全欠帐,否则不得验收投产。

    中央企业要走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前列,发挥好示范作用。认真贯彻科技兴安战略,积极实施煤矿一通三防集中监控、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安全监控仪、职业危害综合治理等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设备和落后工艺,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大公司、大集团为依托,探索建立产、研、学一体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安全观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科学管理的基础上。

    (五)加强源头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局下发的配套实施办法,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自查对照和配套补齐的基础上,积极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领证手续。凡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准开工;在建的要进行清理;已建的要限期改造。

    各单位对今年以来国家以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目前正值汛期,要切实加强对尾矿库、大坝、水下隧道、矿井顶板和老塘积水等的安全监控,严防施工滑坡、建筑坍塌、矿井顶板陷落和水灾事故。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六)防范治理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在这方面,中央企业要先行一步,带头实现从以防范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转变。一是要抓紧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尚未通过体系认证的单位,要完善条件,改进基础工作,积极申请认证;二是要以矿山尘肺病、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工业中毒、噪声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各总公司、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本系统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是要做好职业危害的统计上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局调度中心近期已经把这方面工作列入调度内容,各单位要支持配合,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数据,以利于我们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七)搞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从基地、教材、教师队伍三项建设入手,加强企业宣教培训工作。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都要建成本行业、本系统二级以上安全培训基地,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主题内容之一,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布局。中央企业各单位都要对安全文化建设做出安排部署,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向员工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灌输科学的安全知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氛围。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

    一个时期来,围绕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国资委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把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环节来抓,指导督促各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荣融主任、毅中书记等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企业抓好安全工作。国防科工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也都十分重视,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做好安全规划、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全总结合实施职工维权工程,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积极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局组建以来,把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2002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大中型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应当切实抓好的各项基础工作;围绕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为做好中央企业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实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战略性起步工程,总结推广了一些重点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组织开展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的调查,建立了局内各业务司对口监管制度、安全监察专员定点联系制度,以及重大情况报告、日常性沟通协调等制度,使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做到有章可循。

    国办《通知》下达以及这次会议之后,中央企业安全监管职责已经明确,各方面关系已经理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抓好工作,把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新的成效。具体地讲,要做到以下三个到位,强化四种意识

    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对中央企业实施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与企业内部安全机构的工作,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只不过在工作角度、侧重点上有所区别。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对中央企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消除顾虑,破除思想障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会抓会管。

    二是履行职责要到位。凡是法律法规和《决定》、《通知》已经明确的监管职责,都要认真履行,逐项落实。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中央企业安全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监管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把监管工作做到位。

    三是基础工作要到位。抓紧建立中央企业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监管工作秩序;尽快建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和基础数据库,对管辖范围内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胸中有数,进行定量分析,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要着手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估,探索建立奖惩制度,形成约束激励机制。

    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服务意识。要把服务作为安全监管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一方面,要认识到监管也是服务,而且是最重要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监管不是服务的全部内容,必须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满腔热情地帮助企业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协调意识。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国家、省区、地市三级政府和11个部门。要树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了解情况,协商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四是创新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是一个新课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安全工作思想观念、体制和机制、方法途径、科学技术和安全文化五个创新;加快实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从主要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五个转变,推动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同志们,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广泛深入人心,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施政理念的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越来越浓,一个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大环境正在形成。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中央企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