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4)第080

本市各有关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各区、县(专业)安监站: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3)第8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第二管理块)依据本块文明工地管理实际,制订了《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细则至200481日起施行。

附件一: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

附件二: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检查评分标准

  

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OO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