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本市建筑行业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4)第08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32),现就本市建筑行业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高温时段户外施工作业。市中心气象台天气预报气温达35℃以上时,其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6:00,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以及市重大工程外,暂停户外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可由此顺延施工工期。

二、各建筑业管理部门应与电力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协助做好建筑工地紧急限电等工作,并对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控制夜间施工。建设工程夜间(2200至凌晨600)施工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施工扰民。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