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孙建平副主任在7月27日上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孙建平
同志们:
今天,市建委召开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题是传达学习贯彻建设部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上半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同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市建筑行业今年不发生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伤亡事故的目标。刚才解良和蔡健两位同志的传达和通报,希望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将今天会议精神层层传达下去,特别是一线的管理人员,要通过他们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上。下面,我就贯彻会议精神和做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谈三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实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就是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具体讲就是经济的发展不能单纯以增长速度为代表。发展要以人为本,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展还要统盘考虑,不能违背事物内在的和客观的规律。我们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充分认清科学的发展观对于指导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科学地看待和实践各项建筑生产活动。
(一)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胡锦涛总书记语重心长指出“尽管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但我们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温家宝总理说“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韩正市长在两会上强调,政府一定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高目标,要“忧为民所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建筑活动的最大特点是“三高一低”,即:劳动密集度高、劳动强度高、危险程度高、机械化水平比较低。靠人、靠手工操作依然是建筑生产的主要方式。面对这样的生产特征和作业群体,抓好安全预防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几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但总体上,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幅度还不大,这其中有建设任务量上升与伤亡事故量同步上升的客观规律,但由于领导思想不重视,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的事故仍然是主要原因。因此,我还是要强调,安全预防工作必须以控制人员伤亡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应作为管理的“第一原则”。各级领导要时刻把维护和落实建筑工人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实在在地抓好各项预防工作。
(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坚持速度效益和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
在7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胡延照副市长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两手抓,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做到经济和安全协调发展”。建筑生产活动的另一特点,是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伴随着建筑活动的开始而开始,也就是说有建筑安全风险是必然的,是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要规避或降低风险的唯一手段,就是思想上必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的关系;措施上必须实施有效的预防管理,投入必要的预防成本。这几年,政府在强化企业安全预防资金投入上做了大量的引导工作,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和导则等。但实施中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摆正位置。企业在追求速度效益和安全生产上,讲求前者的仍然比较多。舍不得花钱,或少花钱,仍然是安全预防工作的主要障碍;二是忽视主要矛盾。当速度效益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后者让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是人员伤亡事故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各级领导一定要认识到,以损害安全利益为代价的速度效益不是科学的速度和效益。一定要冲破传统的思维定式,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掌握去对待建筑生产活动中的客观规律。那就是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侥幸,预防措施必须实实在在;安全管理必须舍得投入,预防成本要足额要到位,追求“绿色速度和效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这也是治本的重要策略之一。希望各级领导和广大企业高度重视。
第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用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上海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国务院、建设部相继出台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为切实贯彻落实“两条例一决定”,市建委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市建筑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并按照“项目抓标准、企业抓许可、监管抓机制”基本思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十方面二十八条。该通知明确了安全管理总体工作目标,理清了需要重点突破和解决的一些问题。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了“科学的发展观”,体制机制体现了“市场化”理念,制度措施上强化“以人为本”。是指导和规范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措施。下一步,我们要把实施《通知》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贯彻建设部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落实再落实。
(一)抓机制建设,重点目标要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上半年,我们完成了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层层明确安全生产地位、责任和义务。下一步的重点是要检查分解责任落实情况。签约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通过目标分解,明确责任。要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各签约单位和企业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抓实不做表面文章。此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指标控制体系,要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地位,研究建立以总承包单位为主线的安全责任分解体系,体现“责随事转、责权对等”原则。这项工作年底要有总结,表彰一批批评一批。
二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下半年要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发放工作。要研究科学的、适应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特点的和符合上海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的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办法。要引入“三色通道”制度,与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相衔接。市建管办和市安质监总站要认真研究,依法发证的程序和规范,并计划分批分步骤实施。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市施工企业的发放工作。各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是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手段,也是十多年现场管理经验的总结。这项工作上海的基础比较好,下一步的关键是抓思想认识,抓措施落实。我们一方面要引导深化开展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活动,从形态上规范施工现场硬件建设;另一方面企业要制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规范流程和岗位制度,强化软件管理。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形成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企业自主贯标为主、工程项目为落脚点的现场标准化管理模式。今年中小型项目的达标覆盖面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项工作应纳入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
四是继续探索安全监督市场化运作体制与机制。以项目风险管理为载体,探索建设工程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和安全监理中介机构运作新机制,构建以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等为共投体,以保险公司和建设监理为共保体的项目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中介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灾害预防工作,形成“政府部门监管、保险机构投入、中介现场服务”的安全预控监督新格局。当前要按照“前期政策聚焦,过程责任落实,结果出标准规范和经验”的试点原则,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开展试点,年底形成指导意见。
五是坚持科教兴业,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监管效率。针对上海建设工地点多面广,施工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的特点。逐步试点推行现场电子监控手段,也就是“数字化”监控模式,并计划在市重大工程以及高大精深项目中先行推行。我们还在试点探索通过全部采用手持式安全质量监督信息采集系统(掌上电脑),实现施工现场监督标准一致、查处依据规范、告知文本统一,杜绝行政监督随意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计算机申报系统,达到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办事规程公开透明,监管要求明确具体。目前已在徐汇、卢湾和嘉定试运行,这项工作今年也要有实质性推进。
(二)抓专项整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目前,上海进入高温多暴雨的灾害多发季节,建设施工任务又相对比较集中,抓点上的安全专项整治就显得十分重要,下一步,将集中组织专项整治,今天在会上作一下动员:
一是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前段时间我们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比较多,主要表现在自查隐患能力不强,装饰工地违规操作和使用劣质电器的情况比较多。下一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检查所有现场用电安全,对不能胜任的安全员和电工及时调离岗位。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特别对装饰阶段工地,要加强巡查,对各类用电设备、器材严格检查,严防劣质电器流入现场。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该停工整改的一定要停下来,该清退的人员一定要清退。
二是机械设备专项整治。今年几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使用管理环节多,“管、用、养、修”脱节和失控现象比较多。对此,各工地必须制定大型起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特别要明确所有者、使用者、租赁者各自责任,消除环节上的盲点。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本市大型起重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普遍问题。
对上述两项专项整治,希望各单位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安质总站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和工地自查工作,要不留情地教育处罚一批责任心不强的一线人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全力做好夏季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
进入夏季,市建管办就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并下发有关通知。从目前检查情况看,总体比较好,迎峰度夏各项措施基本到位。近期上海高温仍无减弱迹象,迎战灾害性气候的各项准备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在此我想再强调几点:
一是各级预案要处于临战阶段,应急处置方案及措施要落实。各区县机动抢险队伍进入,高度戒备,并坚决服从市的统一调度指挥。建筑工地应急短信群发系统24小时运作不间断,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得中断通讯联络。要加强预测预报,所有建筑工地实行气象一日一报上墙公布制度,重点预报风向风力及雷电暴雨等灾害性气候,作到预防在先,处置及时。关于完善预案工作我下面还要专题讲一讲。
二是采取“五落实”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即:落实泥浆有序排放措施,确保工地排水系统畅通;落实在建和停工工地的脚手架、挂架、爬架及竹架、围墙拉结点等重点部位,以及工地临时工棚、民工宿舍等生活设施牢固措施,防止脱落、坍塌。落实电器设备防护措施,特别是塔吊等高空作业设备,防止疾风大雨造成大型设备倾覆以及各类触电事故;落实深基坑或地下作业工地维护措施,防止暴雨积水导致塌方。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
三是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防台防汛大检查,突出“四个严查”。即:严查大型工地及深基坑和地下作业阶段的工地;严查远郊区建筑工地;严查低等级企业承建的工地;严查今年发生过伤亡事故的工地。对问题隐患严重的工地,将“停工一批、处罚一批、整改一批”。此外还要加强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要严格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单位领导应在事发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全市限电规定。迎峰度夏期间,各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要坚决服从市和区电力部门的统一调度,协助做好电力紧张地区工地紧急限电的指挥落实和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高温期间上午11时到下午4时,非重点工程的户外施工一律暂停施工。还要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因特殊要求必须施工的,应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此外还要做好工地饮食卫生工作。要加强饮水卫生管理,确保建筑民工身体健康。
第三、深化完善建设工程“四预”制度,增强全行业综合减灾能力
在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中,防灾抗灾和救灾始终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是确保城市安全的有力保障。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把“防灾减灾”提高到预防城市危机的战略高度去部署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是城市灾害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把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放到与安全质量同等高度去认识去落实。
目前,上海建筑行业三级预案已基本建立,但总体上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系统性操作性不够强。整体预案与局部(专业)预案的接口还不通畅。预案与实际相脱节的情况还比较多。分类不够细致,内容覆盖还不全面,不能满足一定规模快速抢险的实战要求;二是预报信息发布系统还不通畅。建筑工地短信群发系统在多次预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的发送机制不能满足现场管理人员频繁更迭的需要,接受对象仍存在空白点,致使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防灾减灾。三是整体防灾减灾能力还不高。城郊区和郊区的中小型建筑工地、低等级资质企业承建的工地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普遍比较低下,防范机制没有真正建立,措施落实也不到位,成为灾害性气候事故的高发领域。
针对上述问题,近期市建委已要求建筑业管理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专题研究,要站在新的高度,对原有各类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今天借这个会议,对进一步深化修改完善建筑行业各级预案提几点要求:
(一)预案编制要突出“三个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其核心就是各类预案处置措施要以“救人”,确保受灾人群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二是快速恢复城市正常运行的原则。包括恢复受灾区域的外观面貌,把灾害对城市运行压力和老百姓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三是重在操作的原则。应突出各类预案“照本操作”功能,指导现场非技术或非专业的各类抢险人员尽快进入“角色”,为快速减灾提供指南。
(二)预案设计要突出系统性和分类处置功能。一是要设定建筑行业灾害等级,要全面梳理灾害事故种类,设定灾害等级要符合实际。特别是灾害多发季节,应尽可能与市气象设定的“红、黄、黑”三类警报相对应,据此建立分级分类预案。二是要做好各级预案的接口设计。处理好块与条、条与条之间的关系,注重总预案与各分预案,以及各专业预案的衔接对口、有机互动和协调循环。三是处置措施分类要细化,包括抢险指挥系统、抢险技术、物资、人力保障系统等,都要对应灾害级别分类编制确定,并按照防灾减灾管理体系予以明确。当前要抓紧编制携带方便应急手册。汇总灾害等级划分、对应主管和责任处置单位、应急救援单位、应急处置规程等要素,主要解决“有事找谁”问题。
(三)预案实施必须建立综合支撑体系。针对7.12抢险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完善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建筑行业应急抢险物资设备调用指挥系统。近期要在市一级层面全面梳理摸清抢险物资设备总量、归属单位以及储备、使用情况等,按灾害等级对应编制成册。同时依据“平战结合”的思路和预案确定的管理体系,建立大型起吊设备等重要抢险物资在灾害多发季节的使用跟踪管理制度,对灾害多发季节出市使用的重要设备要建立登记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建筑行业防灾减灾专家库。按照建筑行业多发事故种类,设置相应的专家库。编制灾害多发季节各类抢险专家应急调用方案,包括通讯方式、外出报告制度等,确保抢险现场的技术力量。三是完善建筑工地短信群发系统。针对工地管理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短信接受对象按月调整的工作制度,消除信息盲点。四是进一步充实抢险人力资源。建立一支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统一指挥、高度机动、协调配合、能打硬仗的建筑行业抢险救灾队伍。五是建立全市建筑工地GIS地理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事件面前,做到灾情准确定位,抢险迅速到位。六是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模拟演练。要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分级演练制度,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原则上条与块每年组织两次演练,市一级一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防灾减灾演练。七是建立建设系统综合减灾专项资金。用于更新调整购买专用抢险设备、奖励抢险有功单位和人员等。
同志们,今年以来,在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各大集团公司和外省市沪办建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建筑行业安全形势总体较好,在全市各类事故上升的情况下,建筑业伤亡事故有所下降。这与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分不开。在此,我代表市建委向各单位领导,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一线的全体施工和管理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党委和建委的领导下,继续共同努力,围绕贯彻落实“两条例一决定”,把上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
2004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