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展跨区域应急联动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本是好事,然而笔者注意到,有的地方将跨区域应急联动当成工作政绩,停留于协议“一签了之、再无下文”;有的地方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严重滞后,出现高层互动少、基层互动难的局面;更有甚者,将跨区域应急联动的工作措施束之高阁,日常演练流于形式,应急物资、应急指挥等环节依旧“各自为政”。
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多是基于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现实,是强化合作联动、弥补自身短板的明智选择,有利于应急资源的优化整合,避免备而不用、用时无备的矛盾。但要想这一机制持续发挥效能,各方须着眼实际解决问题、脚踏实地做好文章,切忌“虎头蛇尾”。
首先,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发展无法一蹴而就。由于各方在应急管理制度安排、权责分配、环节衔接等方面不尽相同,需要参与联动各方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对接,不断融合、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否则,一旦遇上突发事件,很可能在对接沟通、力量支持、物资调运、现场协作、善后处理等方面出问题。这对任何联动方来说都是不小的考验,需各方久久为功,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其次,跨区域应急联动需要建立互信互谅、互帮互助保障机制。由于这一机制涉及地域较广,不是企业间小范围合作,而是整体区域、成建制队伍的深度融合,只有通过彼此不断交流合作才能实践好。这需要区域间建立不同层级的常态化通报制度,及时针对应急救援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诚布公地沟通解决。
再其次,应急救援最忌讳的就是救援人员不熟悉事发现场、涉事主体基本情况。比如,危化品企业一旦发生险情,救援人员只有明悉现场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制定施救方案,以最小的代价,在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因此,联动各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增进对彼此情况的了解。
最后,联动各方之间要建立综合性应急预案,也要针对不同区域的行业特点、救援难点等建立专业性应急预案;强化宣传工作,增强应急救援人员区域整体意识,摒弃“出警不出力”“事不关己”的消极怠慢想法,主动担起跨区域应急救援责任。在隐患治理、风险普查、执法检查方面加强日常合作,也有助于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走深做实。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