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结合市人社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及方案和协会工作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结合“五个中心”的城市建设,力争在“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中,发挥建筑技术工人才能。本着客观公正、求真务实、服务人民的宗旨,培育和认定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技能人才。
力争到2025年,施工现场技能工人总体配备比例满足中级工数量占技能工人总数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数量占技能工人总数比例达到5%。
二、协会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于1998年7月10日经上海市民政局同意批复,同年10月29日正式成立,由本市建设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参加建设的企业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现会员数为911 家会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协会办公地址在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090弄2号楼2楼。
协会由办公室、会员工作室、财务室、办证室、宣传信息部、技术咨询部、教育培训部组成。协会党员总数 14 人,党组织关系在本社会组织的党员数 8 人。工作人员总数 26 人,专职人员(含全日制或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20 人, 兼职人员 6 人(会长、副会长)。
(二)业务范围
协会是从事职业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科研、安全信息交流、安全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资料建立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第三方监管、危大工程方案评审、一线工人工伤预防培训、建筑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性社团组织。
(三)下设机构
协会下设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二审核认证中心(2001年09月成立)和上海建安进修学校(2002年11月成立)。
上海建安进修学校是由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举办的为建设行业服务的培训机构,2002 年成立至今来连续被教育局评为教学能力“A”级培训机构,2019 年被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评定为“AAAA”级社会组织。学校以安全系列培训为特色,拥有舒适的培训环境和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灵活采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年培训量可达几万人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大部分来自施工现场,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是“双师型”的老师,并由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专家库作支撑。
(四)参与项目
从2021年起,协会每年制定上海市建设安全系统的团体标准,并成立了协会团体标准编审委员会,去年编制《上海市建设工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实施导则》的团体标准,作为会员单位共同约束的导则。今年正在编制《上海市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标准》目前已经进入公示程序。
协会成立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委员会”,得到市应急局、委质安处的大力支持。编辑《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培训教材》,对四个培训点和二个考核站进行评估,建立了以协会网站实施“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并选择了上海建工集团为先行单位进行试运行。
协会编制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工伤预防与安全培训教材》,至今已印刷了30万册,供全市一线作业人员培训使用。
协会参与多项课题研究及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如:住建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班组管理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十四五”规划»、市交通委《装配式标准》等。另外,协会参与市房屋安全监察所联合修编《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规程》、市安质监总站牵头编制《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协会通过各类政策宣贯和免费的线上培训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为提升行业管理标准,规范施工现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管理起到行业内的重要作业,同时也得到同行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三、备案范围
此次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职业(工种)为砌筑工,评价等级为初级工(五级),职业编码为6-23-02-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砌筑工(2011年修订)》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T314-2016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
四、具体实施
(一)组织架构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作为在本市依法登记的市级协会,纳入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为顺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与监督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名单(略)。
为更好推进、实施与协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落实协会作为评价机构与市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业务对接工作,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常设办公室,常设办公室办公场地设立在协会教育培训部,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具体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名单(略)。
(二)工作职能
1、领导小组职能
(1)提升会员单位及行业龙头企业对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重要意识,深入学习《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
(2)加强行业自律,配合文件精神各会员单位拟定企业工人职业等级认定规划;
(3)优化技能工人薪酬体制,提升行业工人福利待遇,组织会员单位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薪酬制度;
(4)联合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组织行业技能比武、技能大赛,给予技能工人展示自我、实现个人价值的舞台;
(5)通过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大赛的途径,扩大行业影响力,鼓励挖掘大师、工匠型技能人才。
2、工作小组职能:
(1)根据协会特色结合实际情况建议职业等级认定项目及认定等级;
(2)编制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提报相关单位备案;
(3)备案项目的教材选编及配套考核资源建设;
(4)组建考评员、质量督导员、技术技能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
(5)与高职院校和大型企业开展联建活动,遴选适合的评价场地,扩充专家团队;
(6)按要求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及时做好认定信息报送;
(7)利用协会现有网络平台,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管理系统。
(三)项目开发
1、实训基地
协会听取协会各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选取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企业有迫切需求的职业(工种)和认定等级作为评价项目,依托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师资力量与实训资源,对于评价项目进行开发和研究。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建于1960年,由上海建工集团创办,2014年划转至上海市教委,现隶属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成为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先后获得住建部、上海市职教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连续20年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继续教育培训部隶属于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是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指导,依托学校的资金、师资、设施设备,由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监管,为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现有8名专职管理人员,30余名专兼职教师,另外聘请10余名资深专家。从1987年起,为各类单位和建筑企业举办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会计人员等的初证培训和换证继续教育培训,开展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监理师、监理员、农民工的培训等,累计培训达20多万人次,受到社会和各建筑企业的一致好评。
培训部地处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交通便利,利于学员出行。拥有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的固定教室以及北海路的租赁教室10多间,900多平方米,多媒体教室4间,计算机房3间,可充分保证培训学员的教学和上机操作及机考之用,每年能承担建筑行业各类建筑企业5000多人次教育培训工作。
学校主编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识读》荣获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二等奖;《建筑建筑装饰施工图识读》入选首批上海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精品教材,这两个项目入选上海市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牵头完成市级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标准的修订。
2、专家团队
协会作为评价机构邀请协会专家库专家及建工学校资深教师进行考核大纲编制、考核题库研发、教学资料编写、配套课件开发等。利用协会多年参与住建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的经验,研发的教学资源具有行业示范及引领作用,从而确保教学资源对于职业等级认定工作的质量保障及施工现场的可操作性,并对考核资源库做好及时更新,以应对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
(四)评价准备
协会工作小组提前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并发布评价公告,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经办平台”,申报评价对象人员信息和资格审核。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会员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会员单位职工获得证书后会落实相应待遇。
协会是社会组织非盈利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行业及会员单位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将会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认真做好技能认定评价工作的经费测算工作,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评价实施
评价内容主要围绕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运用结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的评价方式,对评价对象开展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的形式为计算机考试,会选取适宜考试规模、交通便利的场所开展考试工作。机房内会预留备用电脑,机考考位之间满足防疫要求。计算机软硬件满足考试要求,配置标准按考试所需的具体要求配备。考试过程中,配备机房管理人员全程参与。
技能操作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由会员单位或建工学校提供,并做好日常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管理。考前准备技能操作考核所需的基础耗材、操作工具、施工模具及其他所需的考核用具及备用器具等。在各考核工位上标有明确的工位号,各工位之间满足防疫要求的间隔距离。
评价过程中,各考核点配有监控设备。考点监控设备覆盖所有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监控设备与评价机构进行联网,便于评价机构在评价过程中随时查看考场现状。
评价工作成熟后,由会员单位提出需大量开展评价认定工作的,按照“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规范审批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工作。
(六)成绩管理
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由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当场导出成绩。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考评员汇总考核意见、登分,首席考评员确认成绩无误签字后,放入试卷袋封存。委托考核机构根据评价机构要求进行汇分,并将汇分结果告知评价工作小组。成绩合格者,协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保障措施
协会现有《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制度汇编》2022版。在此基础上,为配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建设,增加《财务管理制度》《专家管理办法》《内部质量督导员管理制度》《题库建设管理办法》《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成绩管理办法》《证书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防疫措施》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举措。
(一)管理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是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主体,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制。
(二)队伍建设。为配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协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工作小组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市人社系统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接。
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考核、认证制度,建立考评人员档案和年度考核制度。考评人员的考核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组织实施。考评人员任期为三年。期满后,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对其提出综合认定报告,决定重新聘任与否。
(三)技术支持。职业技能认定考核资源建设由协会专家团队及建工学校资深教师队伍组成,负责对考核资源开发、研究、更新、解释。
实训场地及考核站点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随着职业技能工作不断扩大实训场地及考核站点。
(四)质量管控。协会作为评价机构主体,建立《内部质量督导员管理制度》。内部质量督导员经备案后,持证上岗,负责督导评价全过程。
(五)经费保障。财务设立企业职业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引导和倡导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措施,按照要求提取一定比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专项用于施工现场工人技能培训、考核评价。
协会积极探索绿色认定新模式,财务为认定中心单例专门财务结算科目,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充分利用各会员单位已有场地、设备、材料等,合理收取认定考核费用,减轻会员单位资金压力,鼓励会员单位坚决落实《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要求,更好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行业技能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为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六)考培分离。按照“教考分离”原则,协会作为评价机构主体,负责考核、发证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有资质、符合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机构的监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