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培训咨询栏

一、建设系统高处作业培训补充教材说明(2022年版)

高处作业是建筑业的主要工作特征。预防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永恒主题。近年来,随着建设领域改革的深化发展,钢结构施工、排架搭设、PC结构施工、幕墙安装施工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为营造绿色施工、建设美丽中国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同时也给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据不完全统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占了50%。这一情况说明高处作业是高处坠落的主要根源。加强高处作业的源头管理非常必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确保建设系统的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系统的高处作业场景主要有: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五大类,涉及的工种约有:钢结构吊装、排架架设、幕墙施工、PC结构吊装(地面辅助人员除外)等作业,涉及的场景范围广、人员多,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了加强建设系统高处作业的源头管理,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牵头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课题公关,编写了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015修订版)》的补充教材,作为建设系统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培训的补充教材,也可供建设系统在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自学时使用。

本次补充教材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标准)为依据,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015修订版)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建筑领域的特点和预防高处坠落的经验总结,作了补充充实。同时为配合全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格考试,在每章后面增加模拟考试练习题,为提高培训质量和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支持。

本补充教材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处作业基础知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预防与应急、实际操作。

补充教材编辑委员会

主任: 裴 晓; 副主任:李宜宏、毕炤伯;

委员:王梅、赵华新、金光耀、王旋东、王亚琦、何昌连、沈华琳、沈笑非、袁韶山、倪 旸、韩兴争、潘安福

编辑单位: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上海建安进修学校、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施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一建职业培训中心

编辑部成员:吴建飞、冯建强、黄士荣、邢庭钰、朱剑深、王兆荣、窦超、赵东斌、刘嘉琦、王总良、陈皓俊、王大勇、朱跃民、童伟辰、汤文暄

本补充教材经王美华、李宜宏、应急培训处长、刘 震、倪传仁、徐伟、韩冰进行了评审通过。

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领导和有关委、办的指导与帮助,上海市建安进修学校、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上海市建设系统《高处作业》培训补充教材编审委员会

2022年4月

目录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癒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1)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査证确实的;

(3)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6)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目录

三、进入工地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1、建筑工人:依据《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建筑工人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及为施工作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人员;

2、实名制:可分为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两类;管理人员实名制是指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进退场信息进行登记采集和管理制度;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对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3、用人企业:指招用建筑工人并与其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房屋建筑施工企业。

4、用工单位:指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的项目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5、工资帐户:指施工企业项目在银行开设的专项帐户,专门用于收支人工费、发放建筑工人的工资。

6、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和证书。

个人身份证、务工证、技能等级证、特种工种操作证,提供个人及家庭相关真实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7、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索取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保存自己的卡号密码。

8、进入现场必须穿着正确的劳动防护服饰

1)安全帽

安全帽是用来避免或减轻外来冲击和碰撞对头部造成伤害的防护用品,其正确使用方法如下:

(1)检查外壳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其分解和削减外来冲击力的性能已减弱或丧失,不可再用。

(2)检查有无合格帽衬,帽衬的作用在于吸收和缓解冲击力,安全帽无帽衬,就失去了保护头部的功能。

(3)检查帽带是否齐全。

(4)调整好帽衬间距(约4~5cm),调整好帽扣。

(5)戴帽并系好帽带。

(6)现场作业中,切记不得随意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安全带

安全带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伤亡的防护用品,其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⑴ 应当使用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安全带。

⑵ 不得私自拆换安全带的各种配件,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各部分构件无破损时才能佩系。

⑶ 使用过程中,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防止摆动、碰撞,避开尖刺和不接触明火,不能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一般应挂到连接环上。

⑷ 严禁使用打结和继接的安全绳,以防坠落时腰部受到较大冲力伤害。

⑸ 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的钩、环牢挂在系留点上,各卡接扣紧,防脱落。

⑹ 在温度较低的环境中使用安全带时,要注意防止安全绳的硬化割裂。

⑺ 使用后,将安全带、绳卷成盘放在无化学试剂、阳光的场所中,切不可折叠。在金属配件上涂些机油,以防生锈。

⑻带的使用期3-5年,在此期间安全绳磨损时应及时更换,如果带子破裂应提前报废。

3) 安全网

安全网在建筑施工现场是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在施工现场安全网的支搭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负责人的安排进行,不得随意拆毁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网上乱抛杂物、或撕坏网片。

4)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的反光服饰或背心。

每位施工作业人员须着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夜间施工或道路作业须着反光服饰,一保护自己;特种作业人员应着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劳动防护服饰和鞋、手套及其他防护品。

5)安全帽色应与本岗位相适应

依据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现场安全帽宜实施颜色分类管理。项目管理人员为橙色、监理人员为白色、安全监督人员为蓝色、特种作业人员为红色、其他作业人员为黄色。

目录

四、施工作业必须遵循的职业道德

道德是调节人民相互间的行为准则,有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家庭道德(遵老爱幼)、学生道德(尊重师长、虚心好学、诚实守信)和各类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不同的职业人员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形成了特殊的职业关系,包括了职业主体与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职业团体之间的关系、同一职业团体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职业劳动者、职业团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建筑业的职业道德包括: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实事求是,文明施工;诚信为本,确保优质;遵章守纪,服务社会。

1)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即做到“十不盲目操作”:

①、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②、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③、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⑤、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 ,不盲目操作。

⑥、脚手、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电焊机、钢筋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⑦、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⑧、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⑨、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指派,并经过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⑩、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

②、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③、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④、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⑤、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⑥、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⑦、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⑧、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⑨、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⑩、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进行。

当某一分项工程或某一工序开工之前,首先要有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对该项工程或工序详细、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向操作人员明确交底内容并在交底书上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脚手架、井字架、特殊架子、安全网等以及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在接到验收合格的通知后才能使用。未经项目负责人、施工队长批准不得随意挪动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机械设备、临电设施接到验收合格的通知后才能使用。未经工长、施工队长批准不随意挪动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3)、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

施工现场的“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溜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临边作业的五种类型,所谓临边作业是高处作业中作业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五临边”一般指沟、坑、槽、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四口”和“五临边”是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是现场防护的重点,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国家的有关规范中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要求电梯井门在正式门安装以前必须设置临时防护门,其防护高度要求不低于1.。8m。而且在电梯井内,要求首层和每隔lOm且不大于二层设一层水平网等。对各种结构孔洞的防护,要求每25cm X 25cm~50cmX 50cm的孔洞,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50cmX 50cm~150cmX150c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片,纵横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cm,或满铺脚手板,手板应绑扎固定;150cmX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等等。对现场中“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拆除。

4)、正确处理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也是事故的多发点。多工种、多工序在一起施工,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大量交叉作业现象的出现,是由建筑施工空间的有限性决定的。交叉作业易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所以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为安全起见,首先要求施工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中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合理安排工序。对施工人员来讲,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在生产中注意以下事项:

①各施工人员要避免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在下层操作人员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如不能满足,下面人员应确信有安全保护层,否则不能进行施工。

②上方施工人员是交叉作业中安全责任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他人安全着想的思想,必须确信设有可以防止落物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可靠的情况下才能施工,否则不得施工。

③各施工人员严禁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危险作业下面操作。

④为了消防安全,严禁电气焊工与木工、油漆工、防水等存在易燃材料的工种交叉施工。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要求

①、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②、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③、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④、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⑤、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⑥、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⑦、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⑧、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⑨、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⑩、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⑴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等。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电器、线路、、漏电保护装置。电箱符合“一机、一葙、一闸、一漏电”的要求。

⑶电气故障,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作业。

⑸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⑹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⑺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⑻禁止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⑼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应停输电,不能停时,应有隔离措施,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⑽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楼面随意乱拖、必须通过褛地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7)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⑴不准从正在起吊、吊运中的物件下通过。

⑵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⑶不准在没防护的外墻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⑷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⑸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⑹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⑺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⑻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⑼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⑽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①、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②、应坚持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③、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④、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⑤、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⑥、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道路路况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⑦、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⑧、装卸车作业时,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⑨、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要站于旁边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⑩、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9)生活安全基本十常识

①、养成清洁卫生习惯,衣帽整齐,保持个人良好形象。

②、被褥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通风,不产生异味。

③、不吃过期无证摊主食品,不酗酒,注意身体健康。要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

④、不私接乱电线,不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电气器具。

⑤、吸烟要注意防火,吸后一定要将烟头掐灭。

⑥、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

⑦、公共场所礼让老人、儿童和女士,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

⑧、乘车不要拥挤,见老弱病残孕主动让座。

⑨、街头闹事不围观、不起哄、不打架斗殴。

⑩、身体不舒服及时就医。

10)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与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主动提出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二)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⑴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能掌握安全“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

⑶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⑷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⑸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⑹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⑺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⑻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三)应遵守的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在1983年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四)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事项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通过认真阅读施工现场人口处的“四牌一图”告示板,了解工程概况及施工现场各种设备、设施的分布、料具堆放基本情,以便熟知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各项安全规定,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

2、熟练掌握“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达到辅助预防的效果“三宝”是指现场施工作业中必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它们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目录

五、班组安全管理活动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施工班组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人、机组合,是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施工班组建设已经成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竞争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是建筑企业适应形势的时代必然要求。班组要以围绕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经营的总体目标,遵章守纪、结合各班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奖惩制度等。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和技术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文明道德素质实施有效的班组管理,杜绝各类人身伤害、物损事故和中毒、火灾、爆炸、饮食等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提高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做一个可爱的新上海人。

1、班前安全管理

(1)设施、环境进行巡查,实施班前安全交底。

(2)进行考勤统计,合理安排作业,上报。

(3)自查互查劳防用品佩戴情况。

(4)对机具检查、排除、处置异常。

2、班中安全管理

(1)按规程和交底进行作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及机具。

(2)文明施工,按规定堆料,保通道畅通,场容整洁。

(3)识别和保护设备标色,不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

(4)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指派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护。

(5)班长安全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做好工序的衔接及交叉作业的配合工作。

(7)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不擅自处理,排除后方可施工。

(8)发现事故后,立即自救,防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9)完工,做好场地清理,清点处人员。

(10)完工,进行复查,发现问题予以整改,有问题妥善处理上报。

3、班后安全管理

(1)存在问题和经验,组织教育和讲评。

(2)无法解除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好警示标识。

(3)机具、危险品等按规定返还仓库。。

(4)安全用生活设施、养文明卫生生活习惯,保护环境卫生,有疫情立即报告。

(5)积极参加教培和健康文娱活动,遵守社会公德。

4、班组记录

按实做好实名登记、信息采集、员工考勤等班组上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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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处作业安全基本常识

1、对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

对近年来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本身缺陷或是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和缺陷造成,如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不牢固,作业人员踏空失足坠落;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时作业人员无可靠防护措施坠落;停层通道板损坏、通道门未关闭等;脚手架跳板不满铺、架体防护不严密等;以及模板排架施工缺乏可靠立人措施、平台铺设铺板不牢固、翘头板等。梯子材质不佳,不符合使用安全要求,轻质板上缺乏防踩踏措施,在灯架、塔机等高耸设备上作业无防风措施等,以及人的违章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如擅自攀爬脚手架、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正确使用如登高扶梯等登高设施、跨越阳台等。

1)、人的不安全方面的因素

1.1作业者没有掌握安全的操作技术,例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试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地方。

1.2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导致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想判断失误增多。

1.3作业者本身患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例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1.4作业者缺乏对劳动危险性的认识,例如,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同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在思想上存在各种糊涂观念。

1.5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乘吊篮上下、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酒后作业等。

1.6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缓、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多。

1.7作业者在操作时由于弯腰、转身等不慎碰撞杆件,使身体失去平衡。

2)、物的不安全方面的因素

2.1材料有缺陷。例如,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毛竹作为竹竿;试用易腐蚀、易折断或枯节、中心眼的木杆等。

2.2安全设施失效或不齐全。例如,安全网损坏,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人字梯无保险链,无防滑、放陷措施。

2.3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2.4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稳,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2.5“四洞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未及时处理已损坏的设施。

2.6屋面的坡度超过25度时,无防滑措施。

3)、施工方法和环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3.1在施工方法上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用力过猛,使身体失去平衡;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绊倒;登高作业前,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3.2在环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悬空作业;

在大雨、大雪或超过6级大风的恶劣天气从事高空露天作业。

3.3作业使临边洞口,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受到自然腐蚀,人为损坏频率增加,隐患也随之增加,强风、高温、高寒,雨雪天气,夜间作业等环境也是产生高坠的原因所在。

4)、管理方面的缺陷。如制度规程不健全,未对工人进行教育、交底,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放任自流,侥幸心理也是发生高坠的主要原因。

4.1总包管理与用工制度不完善;往往变成“层层转包,包而不管”,致使安全责任无法落实。

4.2不重视安全教育。目前施工队伍发展过快,建筑工地一线工人素质相对较差,文化程度较低。据调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且不少工人是初次涉及建筑施工,但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占事故伤亡总人数的22.4%,有的仅受过口头安全教育,有一些完全没有受过安全教育。

4.3安全交底不到位。安全交底是具体落实高处作业施工组织设计一项重要工作。调查发现有相当部分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这与未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有直接关系。如某工程爬架坠落就是因为“擅自采用气割割除螺栓、未及时挂安全防倾覆倒链”造成的。

4.4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而从现状看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令人担忧。比如,在实际工程中临时、洞口的防护设施往往没有验收;防护设施被挪动后不再恢复;临时、洞口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事故伤亡人员中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的仍占相当比例,个别工地对高处作业人员没有发放安全带的情况也还存在。还有洞口及其他光线暗淡处的照明不足也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

4.5安全措施资金投入不足。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文件明确规定,建设方应支付给施工方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但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于是施工方便在非工程直接费的开支上动手削减,这第一刀往往就砍在安全措施的费用上。使得最终实施施工的队伍工程资金十分紧张,无法正常投入安全措施费用,而分包单位往往包而不管,使得安全措施资金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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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设系统进行高处作业培训的紧迫性

1、建设系统高处作业的范围广、领域多。建设工地的施工作业基本均涉及高处作业,就是“没有可靠安全设施及地面辅助人员”外,如钢结构施工、PC结构施工、排架架设、幕墙安装,均是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而近年来,在此方面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确屡见不鲜,但作业人员均未按要求持有“高处作业证”,这与国家规定的要求是不相符的。随着建设领域改革的深化发展,钢结构施工、PC结构施工、排架架设、幕墙安装施工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为营造绿色施工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同时也给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2、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设系统的安全事故主要来自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确占之首位,是最大的祸害。据不完全统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占了近50%。一旦发生高处坠落,非死必伤,对企业安全威胁较大。加强高处作业的源头管理十分必要。

3、新安全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这对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鉴于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施工企业也迫切需要在建设系统开展“高处作业证”的培训,并建立持证上岗的制度,以此来遏制高处坠落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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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系统“高处作业操作证”的持证范围:

对照相关标准,建设系统的高处作业场景主要有: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五大类,涉及的工种约有:钢结构吊装、排架架设、幕墙施工、PC结构吊装(地面辅助人员除外)等临边、攀登、悬挑、垂直交叉作业等特种作业,涉及的场景范围广、人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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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审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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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癒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报名:须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原件、健康检查证明、一寸报名照片二张等;须填写“建设系统高处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报名表(初训)”;

3、培训单位报名登记:须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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