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1〕16号)要求,结合近期事故教训和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顽症,市安质监总站制定了2021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
整治危大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到岗履职的问题
检查方法:全数核对正在施工的危大工程,相关总包、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现场履职(如无正在施工,可抽查已完工的危大工程档案资料与相关带班生产记录核对)。
处置要求: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处不低于25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整治危大工程不按专项施工方案验收的问题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正在施工的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卸料平台、起重机械安拆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类危大工程,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验收的危大工程(如无正在施工,可抽查已完工的危大工程档案资料),其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应与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相一致。
处置要求:验收内容与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明显不一致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内容对后续即将施工作业产生影响的,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并对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处不低于25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等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整治正在施工的作业层临边防护设置不及时的问题
检查方法: 抽查正在施工的作业层外侧临边、洞口等易发生高坠部位的防护设置情况。
处置要求:
(1)个别不符合规定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限期整改;
(2)超过3处或宽度超过4米的临边、洞口防护不符合规定,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总包单位处以不低于25000元罚款,并对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整治塔机基础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和定期检查的问题
检查方法:
(1)对于混凝土基础,抽查总包单位塔吊基础验收记录,其记录应包含预埋件(预埋节)、桩基主筋锚入承台长度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对于塔机钢结构组合式基础(包括混凝土承台与格构柱组合的塔机基础),抽查总包单位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连接焊缝、连接螺栓预紧等基础连接等情况的每月检查记录。
处置要求:
(1)检查记录缺失的,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限期改正;
(2)完全无检查验收记录或者检查验收记录明显造假,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
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处以不低于25000元罚款,并对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整治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进场核查的问题,杜绝翻新机械及组装机械
检查方法:抽查现场起重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进场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设备产品购销合同(发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等资料的核查记录。
处置要求:
(1)缺少部分资料,开具整改指令单,责令限期改正;
(2)完全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与现场实物不相符,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责令停工整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处以不低于25000元罚款,并对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