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电焊工无证上岗,企业负责人被拘留

2月下旬,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安监所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11名电焊工中,有6名电焊工在没有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半数电焊工为无证上岗。发现这一情况后,东吴镇安监所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对企业负责人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东吴镇安监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该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电焊属于特种行业,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作业属于明火施工,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火星温度较高,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等可燃物上,容易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还会引起爆炸。类似因无证从事电焊作业而发生火灾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下面案例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案例一:工地发生火灾,无证电焊工被拘留十日

2021年3月10日14时15分,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9号一停业建筑(原中南大酒店)发生火灾,救援人员到场看到现场有大量浓烟。经应急救援部门和警方联手扑救,火势很快得到控制。14时25分火势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应急救援部门现场勘察,确认起火原因系工人氧焊切割施工操作不当。据现场施工人员交代,他们并无从事氧焊工作的资质和证照,事发时,用氧割切除废旧新风管道时,溅出的火星引燃了现场堆放的泡沫导致了此次火灾。目前,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已依法对造成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李某、朱某、王某、刘某、

张某等5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焊工无证违规作业,造成3人死亡

2020年9月25日15时许,位于广东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华为团泊洼项目一在建实验室内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3945 万元。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莞市松山湖“9·25”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较

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案例三:事故面前没有老师傅,焊工违规无证上岗被刑拘!

2019年7月1日,有着8年电焊工作经验的柯师傅收到了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柯师傅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柯师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代价。原来,柯师傅虽然有着8年电焊工作经验,他却一直没有考取电焊证,而今年他为了方便照顾家人,从江苏回到老家从事电焊

工作,没想到在上个月开展电焊作业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不慎

引发工地火灾。

案例四 :无证操作的电焊工被行政拘留

2019年6月5日,江苏南京某高校江宁方山校区的一栋教学楼楼顶发生火灾,

起火原因是电焊违规动火。无证操作的电焊工被行政拘留。

电焊作业时的火灾危险性

1.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的,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

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纱头、稻草等可燃物上,能阴燃蔓延,

造成火灾。

3.遇到易燃易爆气体。在喷漆、油漆车间或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焊作业时,

挥发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电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

4.电源电线短路导致火灾发生。电焊机的连接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绝缘老化损坏,发生短路引起周围可燃物起火,导致火势迅

速蔓延。

电焊作业如何预防火灾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3.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

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

4.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5.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电焊

作业,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

电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进行施工作

业前要提前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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