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落实年度四项安全整治重点,市安质监总站于11月初至中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本次专项督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督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区站,每个区各抽查2个项目,共34个项目。督查重点是在建项目危大工程的管控情况、年度四项安全整治重点的落实情况。此次督查同时包含了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检、在建工程模板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监督抽检。
一、总体概况
本次督查年度四项安全整治重点中符合钢管扣件模板支撑钢管壁厚不小于3.0mm的项目比例为70%左右;符合钢丝绳吊索具编结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20倍且不小于300mm的项目比例为50%左右;符合电梯井脚手架按规范搭设的项目比例为70%左右;符合临时用电工程经企业相关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项目比例为20%左右。
对13个建设工地进行了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式起重机21台,施工升降机5台)安全使用管理状况监督抽检,其中4个工程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对钢管的外观尺寸、力学性能以及扣件的力学性能、扣件配件质量进行了钢管、扣件监督抽检,共抽取80组样品,其中有55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8.75%,其中钢管抽样20组,有3组不合格;扣件及其配件抽查60组,有52组不合格。钢管、扣件均不合格的工地有2个。
对在建工程危大工程管控不足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情况,共开具整改通知书20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9份,拟处罚单位8家。
二、总体评价
从总体情况看,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基本落实,总体情况平稳。危大工程的管理流程规范、基本受控;大部分工地对总站2017年度四项安全整治重点内容有相应落实痕迹;对建筑起重机械强化检查相对到位;钢管、扣件的管理正逐步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危大工程
1、模板支撑体系
个别工地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中对支撑体系构造要求不足;局部层高8米的模板支架系统在现场电梯井大洞口部位的支撑施工方案缺失;支撑体系上部模板已开始铺设,但没有对支撑体系进行验收的记录;搭设未按专家论证要求,立杆间距过大;在预留洞口处的支撑体系立杆与水平杆扣接,立杆没有可靠立足点;支撑体系梁底未设置立杆;模板支撑系统的水平杆、底部的扫地杆均未连续纵横向双向设置。如:由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金山校区005项目、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包施工的嘉定新城B18-1A地块商办项目、由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电子商务立体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新建项目001、由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俞泾浦南、四平路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
2、个别工地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端部固定环箍间隙过大,悬挑梁未按方案要求搭设斜支撑。如:由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金山校区005项目。
3、个别工地落地卸料平台脚手架拉结设置方案未明确,未经计算确认,现场固定设置不满足要求。如:由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电子商务立体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新建项目001。
4、专家论证
个别工地危大工程论证程序性不完整,论证整改回复未见论证机构备案证明,论证与会参与人员不满足文件要求,论证的程序性存在问题。如:由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电子商务立体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新建项目001。
(二)四项整治重点
问题最突出的是临时用电验收,大多工地只有项目层面的验收。另外,电梯井脚手架搭设存在顶撑设置偏少或者未按方案设置;个别工地对钢丝绳吊索具编结长度问题仍不够重视。如:由深圳市泰祥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佳兆业君汇上品普通商品房项目在今年市、区各级巡查过程中因钢丝绳吊索具编结长度不规范被责令整改,本次督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
(三)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行为
部分工地安装安全交底缺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签字;个别工地的塔机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合同、安拆方案中塔机的型号与实际不符;非标准附墙安装结构形式和附着位置在专家论证方案中不符;检测合格的设备未进行联合验收;使用单位制订的紧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如:由上海龙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洋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由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39-04北地块项目。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定期维护
部分工地起重机械塔帽过渡滑轮防脱装置未设;塔机安装高度超过50M,风速仪未设;塔机失压保护无效;防坠安全器使用超过检测周期;附墙框固定螺栓部分缺防松;变幅钢丝绳端部固定缺鸡心环保护;绝缘电阻小于0.5MΩ;个别工地出现相邻塔机起重臂相互干涉。如:由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临港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单元B0401地块项目、由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1-01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由上海康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康桥工业区东区D03-08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四)钢管、扣件监督抽检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质量标准与相应技术质量标准和住建委的256号文件要求差距较大,具体如下:
1、对钢管、扣件采购或租赁的合同未进行严格审核,租赁合同对钢管、扣件相关参数不明确。
2、现场施工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相关参数无严格的抽检记录,大多只控制数量相符;部分项目工地缺少钢管、扣件进场记录。管理人员不了解相关国家技术质量标准规范,缺少钢管、扣件的业务知识,管理责任未落实。
3、模板支撑系统的钢管壁厚尚存在小于3.0mm及以下不达标的情况,个别工地钢管最小的壁厚在2.5-2.7mm。
4、直角、旋转、对接扣件的重量低于标准重量情况较多。
对于电子商务立体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新建项目001、临港新城主城区WNW-A1-21-2地块项目两个钢管、扣件管理不力,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工地,责令项目部将相应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拆除整改。
(五)其他
由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临港新城主城区WNW-A1-21-2地块项目现场货梯通道防护门设置不合理、电梯门洞口、楼梯段、内天井部位大量临边洞口无防护,隐患突出。
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总包施工的嘉定新城B18-1A地块商办项目电缆线架设在基坑防护栏杆上或压在钢筋下,现场违规用电现象普遍。
由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俞泾浦南、四平路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存在较多中小型设备未设置开关箱等情况。
四、处理结果
1、所督查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规范问题的,责令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监督站应将相关责任单位作为2018年重点督查对象。
2、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的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3、涉及钢管、扣件、大型机械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租赁单位,将通报给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作为企业诚信考核依据。
各监督站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保持高压状态,保证节前项目工程安全稳定生产。
2018年1月23日